
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相关银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试点拟在北京、苏州、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深圳、四川等省市的分支机构开展。这意味着,此前只有部分银行有能力使用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有望在更多的金融机构推广,覆盖数量更多的科创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微科创企业。
科创企业往往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的特点,缺乏担保资金和抵质押物,与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不匹配。同时,科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研发资金投入大、技术转化周期长等问题。当前,绝大多数银行的科创金融产品本质上仍依赖于传统信贷模式,对于大量科技创新企业信贷融资存在不敢贷、不愿贷的情况。实践中,金融机构对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应用依然存在一定阻碍,现有产品仍以短期为主,缺乏针对科创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
科创企业发展离不开融资支持,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科创企业信用,打通企业缺乏足额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融资堵点。目前,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科创数据共享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有关部门应更好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要鼓励银行、科研院校和市场专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破解科技企业融资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不断催化出一些新业态和新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精细度均有较大提升空间。银行应继续提升专业能力,打造更为专业的人才队伍,及时更新科技领域相关服务的知识储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同时,从制度创新入手,革新传统的信贷准入模式,利用更丰富的数据对科创企业实现精准画像,提高融资服务能力。

要加强顶层设计,汇聚整合各方面资源,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做好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服务,满足科创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打造更完善的科创金融服务生态。
此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银行“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结合试点的实际效果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验证。同时,明确提出健全试点工作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推出,体现出了强化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的鲜明监管导向。期待银行通过试点工作实现“以点带面”,打通科技企业融资堵点,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领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编辑:梁异】
作者:申峥峥 金学慧(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年轻一代成为奋力拼搏、振兴中华的一代,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就充满希望。青年学子要树牢科技报国志,刻苦学习钻研,勇攀科学高峰,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绽放青春光彩。”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哈尔滨工程大学,了解学校发展历程和为我国国防科技事业作出的贡献,察看教学科研成果展示,并鼓励青年学子树牢科技报国志,担当时代重任。
也就在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加强政治引领、突出大胆使用、强化职业早期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硬举措”,就进一步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政治引领,给青年科技人才“指灯塔”。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若干措施》把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调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教育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德才并修”,鼓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把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民族复兴紧密相连,让提升创新实力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伴而行。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讲好党史故事,讲好科学家的故事,通过榜样力量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承“两弹一星”精神,担当作为、创新求实、专心研究,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

大胆使用,给青年科技人才“加担子”。《若干措施》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担纲领衔、脱颖而出的机会。一是“挑大梁”。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机会,如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重领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三是“不设框”。打破传统条件对青年科技人才承担科研项目的限制,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四是“出主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科技决策,在重大议题上贡献青年智慧。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以及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为青年科技人才搭建更大舞台,他们才能释放更大能量。《若干措施》的实施,必将让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有更多机会扛大旗、打头阵、当先锋,有更多机会在重要科研岗位上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
早期支持,给青年科技人才“搭梯子”。青年时期是科研的黄金阶段,也是爬坡过坎的艰难时期。《若干措施》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早期成长路上更多具体务实的帮扶。比如,强化职业早期支持,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比如“托举式培养”让青年英才快速“冒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扩大对职业早期青年人才支持规模,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苗子的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同时探索青年科技人才与战略科学家传帮带机制,为青年人才“牵马引路”。再比如培养和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培训,加速博士、博士后从“学生”到“学者”蝶变。年轻人,正是精力旺盛、思维敏捷、干劲十足、潜力无限的关键阶段,对于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早期支持,可以让他们早上手、早锻炼、早成长。
国家的出路在创新,创新的未来在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当代青年必将在更广阔的科研舞台上大有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光明日报》(2023年09月14日 02版) 【编辑:梁异】